霸气侧漏丨业务精通就是这么硬气:可燃气体报警器怎么监管?
霸气答复
《关于加强可燃气体报警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答复
XX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你委的复函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委未经商洽,不顾法律职责,印发《关于加强可燃气体报警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我局回函要求依法更正,但你委依然固执已见,下发文件,干扰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计量检测依法履职。为此,我局再次致函你委商洽,要求收回文件,予以更正。
一、可燃气体报警器作为一种燃气安全设备,涉及安装、使用、检测、改造、报废等诸多环节,其安装使用改造报废均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我局无法定职能行使该类行政权力。你委以我局职能涉及可燃气体报警器计量检测,而要求对可燃气体报警器安全实施覆盖式监管执法,是本末倒置。试想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涉及的出租车计价器需要我局计量检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涉及的测速雷达、酒精测试仪需要我局计量检定;卫生健康委下属各医疗单位X光机、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需要我局计量检定。能够因为市场监管部门承担了计量检定工作,所以上述涉及的事项,均交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职责?
二、按照职责“法定”的原则和“三管三必须”的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安全监管职责应该由行业主管部门承担,我局不是餐饮行业的主管部门,更不是燃气安全主管部门,且根据国务院燃气专项整治的分工,燃气使用环节的检查也不是由我局承担,由我局承担燃气报警器的监管完全悖离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会导致责任混乱。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仅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计量检定、校准,这是一项技术服务工作,而不是监管职能。可燃气体报警器属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根据总局《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的规定,由企业自主管理,其检定方式(检定、校准、测试)和检定周期由企业自行确定。
四、全国范围来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设定了“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对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广东省遵循了职权法定原则,明确了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可燃气体报警器管理当中的监管职责。由此,为我市对可燃气体报警器安全生产任务分工提供了完整准确清晰的思路。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01
可燃气体报警器怎么管?
按照计量器具相关规定,生产经营中使用的燃气报警器属非强制检定安全工作计量器具,应按周期检定或校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要求如下:
一、使用单位安装的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燃气报警装置应当具有消防认证和质检合格报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需要通过型式批准,各使用单位的燃气报警器应有CPA标志。
二、使用单位应使用合格的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含连接管、减压阀等)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更换使用具有防脱落、耐老化、防剪切、耐动物噬咬特性的燃气专用金属软管。
三、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得使用未检定、未校准、超过检定、校准周期或者检定不合格的燃气报警器,应根据检定、校准报告有效期确定下次检定、校准时间。燃气报警器属于非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燃气报警器使用单位可以自行决定送任何具有检测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
四、使用单位应立即按照此通告要求开展自查,对未检定、校准的燃气报警器立即联系具有检测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确保燃气报警器正常运转。
五、2021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2021.9.1修订后施行)第三十六条第四款新增违则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第九十九条第(八)项新增罚则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八)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
02
海南餐饮行业可燃气体报警器怎么管?
早有明文规定,详见以下文章链接:
03
各地监管实例
以下5例外省案例分析,对餐饮门店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处罚均为上述应急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案例一:
2021年11月8日,湖南省宁乡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对宁乡市辖区内沿街餐饮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某餐饮门店并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10000元,并将案件移送市城管局办理。
案例二:
2022年3月29日,碑林区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燃气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文艺南路陕西某某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执法人员向行政相对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单》,做出行政处罚5000元的决定。
案例三:
2022年6月8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执法人员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开封石油分公司该公司检查时发现:(1)中转泵棚未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器;(2)铁路栈桥在用 20个鹤管,只装 8 个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给予该单位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
2022年8月8日、8月9日,遂昌县城镇燃气餐饮行业专项检查组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内一餐饮店、一早餐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款之规定: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针对两家餐饮店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执法检查组严格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要求餐饮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燃气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杜绝燃气事故发生。
案例五: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长泾镇、云亭街道分别在对辖区内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燃气,但未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隐患并予以处罚。
04
国务院安委会文件规定
根据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安委〔2021〕9号)《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其中第(六)项,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为严厉整治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燃气具问题。主要内容为:各地区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销售平台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承担销售平台商户管理责任,防止商户利用其销售平台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地方政府组织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该方案第(七)条,严厉整治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问题。各地区要对使用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排查整治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问题隐患,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要求,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处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负责,地方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根据(安委〔2023〕3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对企业生产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行为要严厉查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对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现的涉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要及时查封扣押,防止流入市场;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构成犯罪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公安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对餐饮企业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国家消防救援局牵头,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05
写在最后
无法律无行政,无救济无权利。让执法者有力量,让守法者有尊严。
(公职律师 王彦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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